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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
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24层
956512057@qq.com
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陈新美律师团队目前正在代理*ST利源(002501)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,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 |
一、维权条件: |
初步判断,2016年2月2日到2018年7月27日(含当日)期间买入*ST利源(002501)股票,并在2018年7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,有望获赔。 |
二、状态: |
诉讼阶段。 |
三、案情背景: |
(1)2019年2月19日,*ST利源于公告其收到吉林证监局的《调查通知书》(吉调查字2019007号),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。 (2)2020年4月22日,*ST利源公告其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吉证监处罚字【2020】1号)。 (3)2020年7月29日晚间,*ST利源发布公告称其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【2020】2号),因*ST利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其进行处罚。 |
四、法律依据: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如证监会最终认定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作出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因该公司违规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。 |
五、委托流程: 1、添加律师微信; 2、投资者通过微信提交交易对账单,包括买卖该股的时间、数量、价格、佣金、印花税等; 3、待律师确定符合起诉条件或者计算索赔金额后,发送起诉材料给投资者,投资者按要求准备好起诉材料邮寄给律师。 |
六、律师费用: |
先打官司后收费!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,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代理费。 |
七、联系我们: |
陈新美律师,具有证券从业资格、基金从业资格,独立董事,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较为熟悉,具有丰富的经验。 电话/微信:13122326901 邮箱:956512057@qq.com 办公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24层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