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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
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24层
956512057@qq.com
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陈新美律师团队目前正在代理惠而浦(600983)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,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 |
一、维权条件: |
初步判断,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(含当日)期间买入惠而浦(600983)股票,并在2017年7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,有望获赔。 |
二、状态: |
诉讼阶段。 |
三、案情背景: |
(1)2018年5月4日,惠而浦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惠而浦”)公告收到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》(皖证调查字 2018014 号)。 (2)2020年7月18日,惠而浦披露《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0-022)。 (3)2020年8月1日,惠而浦发布《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<行政处罚决定书>的公告》。经查明,惠而浦构成如下违法事实并给予行政处罚: 一、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以及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,虚增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; 二、少记销售折扣,虚增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; 三、延迟确认销售费用,虚增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利润; 四、收入跨期确认,导致少记 2015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,多记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; 五、少记营业成本,虚增 2016 年度利润。 |
四、法律依据: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如证监会最终认定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作出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因该公司违规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。 |
五、委托流程: 1、添加律师微信; 2、投资者通过微信提交交易对账单,包括买卖该股的时间、数量、价格、佣金、印花税等; 3、待律师确定符合起诉条件或者计算索赔金额后,发送起诉材料给投资者,投资者按要求准备好起诉材料邮寄给律师。 |
六、律师费用: |
先打官司后收费!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,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代理费。 |
七、联系我们: |
陈新美律师,具有证券从业资格、基金从业资格,独立董事,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较为熟悉,具有丰富的经验。 电话/微信:13122326901 邮箱:956512057@qq.com 办公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24层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|